内容 |
一、聘期及薪酬待遇 1.所聘岗位聘期1年,每年一聘,其中试用期3个月。 2.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眉人社发〔2014〕80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12日。 3.报名地点:眉山市法制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市政大楼东主楼9—1)。联系电话:028—38168657。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名或聘任资格。 2016年四川眉山市法制办公室招聘1名编外自聘临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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