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黔西南州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按照州编办下达的进人计划,并报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州委政法委及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7名。其中,州委政法委考调公务员2名,州政法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考调事业技术人员4名,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中心考调事业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州委政法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平/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成员: 陈喜扩/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综治办主任 李益/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维稳办主任 马成明/州委政法委纪检组长 易菊/州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考务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笔试、面试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计划及职位 1、州委政法委工作人员2名。 2、州政法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事业技术人员4名。 3、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中心事业管理人员1名。 4、考调岗位详见《州委政法委2016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1、报考州委政法委工作人员职位的须是州、县、乡(镇、街道)三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报考州政法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须是州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或立案调查的人员; 2、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担任现职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3、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考调方案将在黔西南长安网(http://www.qxnzfw.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2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州委政法委政治部(兴义市向阳路锦峰大厦A栋三楼)联系电话:0859-3232765、3230615,联系人:易菊刘建红。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同时提交由报考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工作人员职位的须提交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其它事项 1、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可适当降低比例。 2、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州委政法委政治部领取。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将采取无纸化的形式在计算机上操作,成绩占60%,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2日(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参加面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州委政法委政治部领取。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黔西南长安网(http://www.qxnzfw.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www.qxnrsj.gov.cn)公布。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按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由州委政法委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考察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八、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长安网(http://www.qxnzfw.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qxnrsj.gov.cn)及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并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遴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拟调人选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十、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黔西南州委政法委2016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方案》,由考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32765、3230615 监督电话:0859—3228507 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公开考调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1、州委政法委2016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 2、州委政法委2016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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