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2016年 9月 28 日。 (三)体检地点:甘孜州人民医院。 (四)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 2016年甘孜州招聘协税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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