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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总数73人,其中,教师岗位57人、教辅人员9人、管理岗位2人、辅导员岗位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秋季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年龄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⑤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说明 1.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作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个别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和学校紧缺专业的人才,其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作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3.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主干一年以上。岗位所要求担任的“学生主干”指应聘人员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的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 4.应聘航海类专业教师岗位年龄要求详见《2016年泉州师范学院招聘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教师的条件和优惠待遇》(附件三)。 5.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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