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 (二)公示与调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审批后,办理调动、上编、核定工资等手续。若被选调人员为公务员,则需放弃公务员身份。 本公告由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07298。 2016年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面向全国选调特检所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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