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进行笔试。如遇某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可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等于1:1的,该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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