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招聘巡防队员等编外人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等编外工作人员20名。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与事业心;热爱基层工作和社区工作,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平阳户籍,身体健康。 3、对水头镇各社区情况比较熟悉,普通话标准,精通闽南话者优先。 4、具体要求: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测试、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水头镇综治办。联系电话:63988232;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5、按要求填写《水头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政审中的资格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测试 1、报考巡防队(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 体能测试包括引体向上、100米、1000米三项内容 ,分别占25%、25%、50%。体能测试从高到低安排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 2、报考其它岗位(笔试占50%、面试占50%): 笔试总分100分,从高到低安排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 3、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四)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政审对象。有政审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政审合格后,经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人员待遇参照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 3、巡防队员按规定统一着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水头镇党委研究决定。 中共水头镇委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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