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确定对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二)内容: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考察对象需提供近3年以来工作总结。 (三)方式:州畜牧水产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将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四)资格终止: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调资格: 1、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 6、其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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