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较熟悉财会法律、行政法规。 4、年龄不超过45岁(年龄计算均截至2016年9月30日)。 5、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企业财会工作经验,专科学历具有4年及以上企业财会工作经验。 6、具有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质,且在国企、事业单位或一定规模以上公司制企业担任主办会计工作或会计主管职务。 7、具有投融资、房地产、建筑等类型国有企业财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2016年四川成都市简阳市财政局招聘市属国有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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