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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告专栏)。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丽水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78-2271108),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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