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为湘潭地区户籍,或者为湘潭地区常住人口(需提供个人房产证明)。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天未满41周岁计算,其他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