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宁波市江北区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区有关单位在宁波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岗位 江北区府办信息督查岗位1名;江北区经信局经济管理岗位1名;江北区商务局经济管理岗位1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江北区经信局经济管理岗位的人员,本科学历的要求经济类专业毕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硕士及以上学历者,不作要求。 4、男性,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宁波市范围内除学校、医院等单位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3日—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区府办信息督查岗位:新马路61弄江北区政府1号楼116室,联系方式:87662285,联系人:吴苗苗 (2)区经信局经济管理岗位:槐树路108号-6江北区经信局404室,联系方式:87660759,联系人:沈莹 (3)区商务局行政管理岗位:新马路61弄江北区政府8号楼404室,联系方式:87354546,联系人:吴洁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面试对象。若选调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少于2人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三)面试 主要了解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相关业务能力等。 (四)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报人事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在选调函发出45日内仍未办妥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按选调人员面试成绩作相应递补。 (六)监督管理 选调过程受区派驻纪检组监督与指导。 四、其它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员,可以放弃选调。 附件:江北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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