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建三江局直子弟学校招聘财务社会化用工岗位公告 |
内容 | 2016年建三江局直子弟学校公开招聘财务社会化用工岗位公告 建三江管理局直子弟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管理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务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局直子弟学校:会计1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员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热爱岗位工作; 6.农垦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2(周)岁以下; 2.性别:不限; 3.学历:本科; 4.专业:会计、财务管理; 5.其他条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excel、word)。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8:0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4、报名咨询电话:局直子弟学校:0454-5726590,联系人:董宏霞。 5、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 (3)身份证;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 (6)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0月24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3、资格审查项目: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由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财处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内容: 2016年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以及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考试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面试形式为问答,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再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管局机关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 (六)有关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参照管理局社会化用工行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三个月,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五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局直子弟学校 2016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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