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8.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 其他: 时间段要求: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6年10月31日为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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