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面试(技能测试)。 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按已核减的职位)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职位在面试基础上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职位、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职位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前三天,入围面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者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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