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应聘人员除须满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 1.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 2.熟悉科学研究规律,能够胜任科研管理、行政管理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现任正处级,或现任副处级两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科研管理工作经验和经历;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法学、政治学、艺术学理论等学科背景。 4.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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