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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体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 3.身体健康,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 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得省比赛前三名、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及以上前八名成绩者优先);带训运动员曾获省、市比赛第一名; 7.曾在省运动队训练两年及以上; 8.具有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竞技体育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9.2016年应届毕业生与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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