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有关政策解答 |
内容 | 1.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其他证书应在什么时候取得才能报考? 应在2016年10月19日前取得才能报考。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2017届研究生能否以本科学历报考? 不能。公告规定“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为不得报考的情形之一。 3.对学历类型、学习形式有何要求? 岗位要求普通全日制学历的,考生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学习形式应为“普通全日制”;要求全日制学历的,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或“普通全日制”;对学历类型和学习形式没有要求、只有学历层次要求的(比如本科、大专、中专),全日制教育以及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都可以报考。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留学人员在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能够查到。 4.如何判断自己的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第一,考生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不能以《学位证》、《辅修专业证书》等上的专业报考。第二,专业条件按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为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认定。专业指导目录中,学历分为研究生、本科、专科三个层次。每个学历的专业层次分为“学科类别”(大类)、“学科”(类)和专业,其相互关系为:“大类”包含“类”,“类”下设“具体专业”。第三,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岗位要求“类”或“大类”的,考生必须通过《专业指导目录》查找到自己所学专业在所要求的“类”或“大类”中方能确定自己的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第四,考生专业没有在《专业指导目录》里的,考生在报考前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26298,由政策咨询部门按程序予以认定,考生再根据认定意见确定是否报考该岗位。 5.报考人员具有多个学历时,应当使用哪一个学历报考? 报考人员具有多个学历时,应当使用等于或高于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报考。若考生的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但考生该专业所取得的学历层次低于岗位最低学历要求,则不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 6.年龄如何界定? 最高年龄要求35岁的,为1980年10月19日至1998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最高年龄要求30岁的,为1985年10月19日至1998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最高年龄要求25岁的,为1990年10月19日至1998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此日期均含本数。 7.何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有何要求?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公司等的就业人员需由所在企业、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劳务派遣公司出具。因离职等原因暂未就业的考生,需本人出具暂未就业的说明。 8.本次考试关于递补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有科目缺考的考生不予递补。第二,面试名单公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第三,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9.本政策解答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2016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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