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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各项材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 4、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0年11月3日至1998年11月3日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规定。 (二)具体条件 岗位情况、类别及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须用资格证书来符合,类别、专业或范围即可用此资格证书来符合、也可另交执业证书来符合。对学历( 学位)、医师证书条件,同类的该学历( 学位)、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及以上均符合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4.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 5.现役军人。 6.本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2016年绵竹市人民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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