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每人选报一个岗位。温州技师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5天内完成对报名人员资格初审,一并通过电话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及 3 张 2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到温州技师学院综合办(地址:温州市矮凳桥路70号407 室)进行资格核对,资格核对确认后领取准考证。资格核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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