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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儿童福利院是台州市民政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台州市范围内18周岁以下孤残儿童和弃婴的养护、康复、教育等服务。院内设有儿童生活区、医疗康复区、教育培训区及办公区等功能区,是一所集养护、医疗、康复、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若干名,主要从事孤残儿童的护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爱心、能吃苦耐劳,乐于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 2、年龄50周岁以下(1966年9月30日后出生),户籍不限,其中男性2名,女性若干;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相关职业资格证的优先录用,有护理等从业经验者可酌情放宽年龄条件。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6—88698030。 2、报名地点: 现场:台州市儿童福利院(椒江区白云山西路299号 台州市综合福利中心大楼二楼)。 网络:可到台州市民政局网站、台州市人才网、椒江区人才网上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填报后发到邮箱(shejiucu@126.com)即可。 3、报名材料:户口薄、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现场填写《台州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三、招聘程序 经初审通过后,进行面试、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择优录用。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台州市编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台州市儿童福利院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台州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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