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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招聘的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为社区居民服务的精神;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 4、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5、崂山区本社区常住户口且在本社区长期实际居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社区工作协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 3、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法律和相关政策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社区两委成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2、目前在社区工作的非“两委成员”,若被录取,协管员待遇和其他待遇不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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