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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校此次公招中有怀孕考生,暂缓体检,目前该考生已完成体检,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核等环节,按照《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予以补充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电话:028-87843597)、四川省教育厅监察室(028-86113474)反映。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0月20日 附: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补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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