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由区总工会决定是否递补,如果决定递补,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