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11月四川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成绩计算 |
内容 |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师范大学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实验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图书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2016年11月四川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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