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中小学教师岗位(岗位编码为162033、162034、162035、162036、162037、162038、162039、162040、162041、162042、162043、162044、162045、162046、162047、162048、162049、162050、162051),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为162023、162024、162025、162026),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其他岗位(162001、162002、162003、162004、162005、162006、162007、162008、162009、162010、162011、162012、162013、162014、162015、162016、162017、162018、162019、162020、162021、162022、162027、162028、162029、162030、162031、162032),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6年下半年广元市市/县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