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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法学院教学科研岗位 招聘范围: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职位:助理教授/副教授 岗位职责: 1.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能开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学院安排的其他课程; 2.承担科研任务,组织或参与学院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3.指导研究生; 4.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任务。 应聘条件: 1.宪法与行政法学、中国法律史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公法等专业方向; 2.助理教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教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法学院接受过完整的法学本科与研究生教育,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4.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具有良好的学术训练和卓越的科研能力,至少已发表符合学院相应职称要求的科研成果; 5.教学能力强,讲课效果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用英语讲授相关课程; 6.能积极参与学院工作,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的组织能力。 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已发表学术成果清单; 4.三份代表性学术成果。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11人事办公室 邮编:100871 邮箱:lawbjdx@163.com 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6日截止提交材料;邮件请注明:应聘教学科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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