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1980年11月3日——1998年11月3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016年泸州市古蔺县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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