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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3. 熟悉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以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运作等业务,具有指导本部门各岗位财会人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基本资格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1年10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2.具有会计类相关工作背景及从业资格。 3.现任副处级(管理六级)或任正科级(管理七级)三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视同考虑)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身心健康。 7.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6年北京开放大学招聘财务处副处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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