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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和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起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和领导工作中。 3.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推动落实,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4. 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团结同志,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1.中共党员。 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1年10月以后出生)。 3.现任副处级(管理六级)或任正科级(管理七级)三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视同考虑)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身心健康。 7.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6年北京开放大学招聘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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