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体检、考察与聘用 体检、考察、聘用工作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磐安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后)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在磐安人才网公示公告栏公示7日。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聘用待遇:所聘人员待遇按政府购买岗位相关政策执行。 2016年金华市磐安县司法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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