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黔东南州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城市管理协管。 招聘人数:10名。 三、招聘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退伍军人(优先);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麻江县户籍的人员; 2、身体健康,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男青年,退伍军人、持专业技能特长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专业技能特长的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以下; 4、思想品质好,原则性强,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5、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5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2623910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册、毕业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6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精准扶贫明白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提供移民搬迁相关证明资料;已婚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七、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上午9:00 地点: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议室 八、资格审查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统一在麻江县政府网站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示栏公示3天,设立举报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 九、聘用程序 如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可直接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由用人单位面试择优聘用。 十、聘用人员公示及体检 将人员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为期3天公示,对公示合格人员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办理上岗手续,并对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本公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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