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招聘教育人才要求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的前40%);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毕业);除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外,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还可到重庆师范大学、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可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三)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 (四)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符合具体岗位资格要求。 (五)年龄在30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考试合格后愿意签约。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招聘教育人才公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