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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和2016年泰顺县面向复员退伍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若考生其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不在泰顺的,请先将档案转回泰顺,无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期限为7天(从2016年11月11日起);公示期间,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联系科室: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67595516,电子邮箱:1402122570@qq.com)。 三、如有拟聘用对象预放弃聘用资格的,请尽早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提出。一旦落实了工作岗位,将不再安排人员递补。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2016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含面向复员退伍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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