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单位招聘高等院校2017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 |
内容 | 为加快健康萧山事业的发展,改善我区卫技人员短缺的现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经杭州市萧山区委、区政府同意,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研究,决定面向温州医科大学(含浙江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医科大学、赣南医学院、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高等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岗位)毕业生39名(事业编制人员)。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各科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 3.中共党员、班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及成绩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浙江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赣南医学院、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2.招聘岗位和专业、学历等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及面试。应聘者请于11月19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到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下午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若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并且所有考生面试分均低于75分,则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2.确定考核对象。按职位将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方法是查阅档案、座谈了解。 3.确定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学生名单,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生效)。 4.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与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录用和报到。对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应聘者,将在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ldbz.xs.zj.cn)、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http://www.weiji.xiaosha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凭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正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岗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逾期不到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不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户口为农业户口的,需变更为非农户口。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谢睿智;联系电话:0571-82623530。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 1.2017年杭州市萧山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岗位招聘需求计划表 2.2017年萧山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岗位)招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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