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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6年冬季公开招聘、遴选政府系统(含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招聘、遴选报名及有关单位资格初审结束后,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遴选人数比例未达3:1,结合有关单位人员急需紧缺情况,根据相关招聘、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的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本次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中比例未达3:1的以下职位降低比例予以开考。 一、本次公开招聘中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的职位 1.县医院:检验(0902)、助产(0903)、护理(0904)、口腔(0905); 2.县中医院:中医临床1(1004)、中医临床2(1005)、口腔(1007)、影像(1009)、助产1(1010)、助产2(1011)护理(1012)。 二、本次公开遴选中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的职位 1.县医院:儿科(1201)、超声诊断(1202); 2.县妇幼保健院:药剂科(1301); 3.县皮肤病防治院:药剂科(中药)(1401)。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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