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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016第32号)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叶玲莉同志为市千峡湖管委会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市千峡湖管委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0578-2311006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5日 叶玲莉同志基本情况 易贤下载网:2016年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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