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仲裁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本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仲裁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本院立案室书记员,主要负责本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立案及庭审记录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符合来宾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招录条件:来宾市户籍,在来宾市(含下辖县、市、区)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满12个月以上; (四)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文字功底好,熟悉电脑应用,记录、打字速度快,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地点及工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在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市现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发放。 三、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为公益性岗位聘用。经面试、考核合格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续聘。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10月28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或实地报名。 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学历毕业证书、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和照片发到本院邮箱:lbzcy503@163.com。 实地报名:请持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来宾市绿源路329号5楼503室报名。 联 系 人:蓝昌龄 联系电话:0772-4232699 五、资格审查和面试 我院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预审后选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6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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