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高县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高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非政法专项编制)书记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国民教育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18至35周岁; 5.具备计算机运用能力和一定的速录能力; 6.对待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爱岗敬业,具有协作精神和解决分配工作的能力;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历史不清楚的; 6.其他不宜从事高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以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计发,实行浮动比例制,合格等次的每月为基本工资的10%-19%,良好等次的每月为基本工资的20-45%,优秀等次的每月为基本工资的46-80%。 2.考核方式:考核按本院制定的聘用制书记员考评办法执行(具体办法本院另行制定)。每季度考核一次,季度绩效工资按每季度综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季度考核不合格,如系试用期间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已经届满的,则不予发放该季度的绩效工资;下个季度考核仍然不合格的,除不予发放该季度的绩效工资外,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于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前往高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地址附后),领取并填写《高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且不限于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及2张1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提交高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审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17时止。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本院于2016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技能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应根据本院的通知参加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听打和看打),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在应聘时以每分钟80字,正确率90%计100分。(试用期满,录入速度原则上达到每分钟90字以上,准确率91%以上为合格) 3.根据速录技能考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按实有人数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速录技能考试+面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间,对反映公示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经查证属实的,本院不予聘用。 2.公示期满,符合拟聘用条件的,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并经考核合格的,签订首次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与本院续签聘用合同。(注:合同的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试用期满未聘用满员的,可从面试较为优秀人员中递补选择试用人员)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高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迎宾路92号高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副楼319室,邮编645154 联 系 人:政治处主任田生荣、副主任王浩博 联系电话:0831-5429027、15284192586 高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高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易贤下载网:宜宾市高县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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