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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赴长沙招聘条件 1.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16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赴长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赴长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对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为准)。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时间截点为2016年12月31日); (6)本次招聘没有户籍要求,全部进编;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赴长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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