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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人民医院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其它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0031。 2016年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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