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溪市红塔区总工会2016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通告 | |||||||||||||||
内容 | 玉溪市红塔区总工会2016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职工群众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乐于为职工群众服务,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 2.专业基础知识较好,学习能力强,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3.对工会职能、工作范围有一定了解,并对《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政策有一定了解,能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处理问题。 4.具备一定的企业生产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报名地点:红塔区总工会办公室(玉溪市七星街13-9号,玉带街道中卫社区居委会二楼)。 联系人:刘代斌(红塔区总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6132126 3.报名所需材料:(1)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红塔区总工会2016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下载填写后报名时提交)。 4.笔试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员与实际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资格审核 由红塔区总工会办公室、组织宣教部以及劳务派遣公司(单位)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主要考核公文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办公、文字表达能力及个人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等于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招聘人员。 (四)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20元;试用期满后月基本工资19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 四、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红塔区总工会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附件:《红塔区总工会2016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总工会 2016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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