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资格复审和体检。 资格复审由镇环卫站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包括本次招聘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计生、综治方面的守法情况。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镇环卫站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灌口镇人民政府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项目(如X光检查),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016年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环卫站协议用工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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