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应由本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业绩等原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着重考查应聘者对宏观政策方向问题的分析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2016年浙江省信用中心/《浙江经济》杂志社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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