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淄博众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人民检察院辅助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淄博众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辅助工作人员4名,派遣至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数量及应聘条件 辅助工作人员 4名,其中: 3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等辅助工作,专业不限; 1名从事法律政策研究等辅助工作,要求法律类或文秘类专业。 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男女不限,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普通话标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8:30-11:00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3楼318室(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 咨询电话:0533-3181774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先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dzb.hrss.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时一并交验。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含个人头像的学籍信息打印件1份。 2、报名时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制发准考证)。 3、在报名的同时结合招聘要求及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缴纳40元考务费领取准考证,明确笔试、面试有关事项。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的,将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按笔试、面试进行。 1、笔 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0:30; 笔试地点:淄博市创业大学6楼(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院内); 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完成后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创业大学一楼张贴笔试成绩公示名单),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2、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面试现场参加签到和抽签); 面试地点:淄博市创业大学6楼(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院内);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报名进入笔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由我方酌情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及相关专业技能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参考,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在创业大学一楼张贴面试成绩公示名单)。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400元体检费,空腹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取消录用资格。请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一)根据面试、体检、审查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与淄博众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二)被聘用后,依法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加绩效工资。 2016年12月1日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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