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聘用合同制书记员和计算机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书记员、计算机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书记员12名,计算机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专业要求: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计算机技术人员岗位的应具有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998年11月30日以前,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其他兼职;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 6、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失业、工伤)。试用期内,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后,书记员月收入2700元(含国家规定保险中个人承担部分等),计算机技术人员月收入3200元(含国家规定保险中个人承担部分等)。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法定工作时间报名)。 2、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商荣街6号)。 3、报名手续: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一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书记员考试科目 1、计算机上机操作。主要测试汉字录入,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的内容、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计算机上机操作总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处理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3、以上两项成绩总分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录用。 (二)计算机技术人员考试科目 1、技能测评。网络布线、系统维护、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等实际操作技能,技能测评总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处理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3、以上两项成绩总分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录用。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生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执行,由新都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有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部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028-83979032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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