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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新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须知 一、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否则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面试人员请于上午7点在候考室参加分组及抽签,抽签结束后请在候考室等候,等待考场工作人员的叫号及引导,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 四、考场准备了草稿纸及签字笔,考生不得将草稿纸带出面试室。 五、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休息期间,不得随意离开休息室,更不得向未接触面试题的人员透露面试题,否则,双方均按零分处理。待当场面试全部结束并宣布原始成绩后,凭身份证统一领取自己的物品,离开考点。 七、面试成绩说明 因考生人数较多,分为3个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分数需按规定进行修正。 “修正面试成绩”的计算办法:应聘人员面试修正成绩=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所在面试室修正系数。 “所在面试室修正系数”的计算办法:修正系数=全部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应聘人员所在面试室全体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 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八位,四舍五入。修正系数计算时须剔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面试成绩小于20分者),以免修正系数出现偏差,影响修正系数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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