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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报名时根据招聘条件只对报名人员部分体检项目进行了粗略审查,一些项目未能进行(例如纹身、瘢痕等)。为了优化招聘程序,现对招聘工作顺序进行调整,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1、 先进行体检再进行面试。 2、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名额的3倍(面试比例的1.5倍)进行预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即: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2名,女性6名,审判庭辅助人员12名。 3、 体检采取本人自愿的原则,不参加体检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体检时间提前三天通知。 4、 参加体检的人员车费及体检等费用自行承担。 法院审判辅助服务中心参加体检人员.xls 绥中县人事局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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