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丽水市庆元县公安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庆元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范围、对象和条件 1、计划公开招聘编外用工8名;要求男性,年龄为18—30周岁(1985年12月20日至1998年12月20日出生); 2、面向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的退伍军人招聘;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 4、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5、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执勤的生理缺陷,要求双侧裸眼视力4.8以上。 二、招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安局三楼政治处。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有关资料。 4、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5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科目:包括纵跳摸高(纵跳摸高项目不计算成绩,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4×10米往返跑和1000米跑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共3项,体能测试按招录人民警察测试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庆元县公安局四楼,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4×10米往返跑成绩×50%+1000米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待遇 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公安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6235128、6235113; 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公安局 2016年12月9日 附件:2016年庆元县公安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易贤下载网:2016年丽水市庆元县公安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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