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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经考核、民主测评、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陈苗苗、刘晓晓二位同志为青田县温溪、东源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6819725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822270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陈苗苗、刘晓晓二位同志基本情况 易贤下载网:2016年丽水市青田县拟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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